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108号
2007年将启用新版进口、出口许可证证书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108号
【发布日期】2006-12-22
根据商务部进出口许可证书管理的有关规定,2007年将启用新版进口、出口许可证证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版证书与旧版证书的区别
(一)进口许可证证书 新版进口许可证证书除第一联(正本)颜色变更为宝石红外,证书格式、内容、联数和另三联颜色均保持不变。
(二)出口许可证证书 新版出口许可证证书除第一联(正本)颜色变更为暖红外,证书格式、内容、联数和另三联颜色均保持不变。
二、新版许可证证书启用时间
从2007年1月1日起,各发证机构签发进、出口许可证启用2007年版许可证书。2006年度签发的2003版出口许可证在2007年2月28日前有效;2006年度签发的2003版进口许可证在2007年3月31日前有效。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证样)第一联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证样)第一联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