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治区市场采购出口汽车检验监管工作,强化主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提高出口汽车产品质量,规范汽车出口秩序,由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自治区外经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自治区机械电子工业行办联合主办的新疆市场采购出口汽车备案工作会议2月21日召开。
会上,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向各汽车生产厂家及经授权经销商通报2006年以来汽车出口检验检疫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治区外经贸厅、兵团商务局通报了2008年汽车出口情况。中国重汽、东风新汽介绍了汽车出口情况及2009年国际市场开拓总体安排。
作为新疆外贸出口龙头企业, 野马经贸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强介绍了公司在中亚及俄罗斯市场的销售网络分布及售后服务情况,并对出口汽车在境外销售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了汇报。
会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采购出口汽车登记备案管理规定(试行)》,新规定明确了主机生产企业、申请备案单位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责任,尤其是强化了主机生产企业的责任,改变了以往由主机生产企业、委改生产企业给新疆范围内贸经销商授权备案的做法,将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交由主机生产企业负责管理和协调,维护了主机生产企业的利益,改善了部分出口汽车售后服务在境外无人问津的局面。
会上,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陈强郑重承诺,野马公司将严格遵守规定,保证做好出口汽车备案及售后服务工作,将更多的优质国产汽车推向中亚及俄罗斯市场。